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山西 - 正文

 
山西省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0-7-7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山西省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省直各委、厅、局、办人事(干部)处: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2010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
    1、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三种组织方式:省属高等学校的招聘工作,招聘方案报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高校组织实施;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招聘方案报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其他省直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
    2、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6月开始,年底前完成。高校及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应按招聘方案中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年内完成。
为了加快工作节奏,各单位可以在进行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制定并报送公开招聘方案。省直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初步完成之后,开展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方案的制定和审核备案
    1、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额、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都要进行公开招聘。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精神,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挖掘相应的岗位,拿出一定的比例,招聘农村基层服务各专门项目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案的制定
    招聘单位根据《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下达的计划数,按照岗位需求编制招聘方案,并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件1)。招聘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人员的数量、招聘时间安排、招聘方式等,并对招聘的组织工作作出计划安排。
    3、招聘方案审核备案
    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省人社厅6月1日起开始接收招聘方案。
    三、招聘公告发布
    省人社厅汇总审核各单位的招聘方案后,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四、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
    特殊岗位,可根据行业、岗位选拔人才的实际需要,确定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
    五、 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落实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须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六、 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在面试方案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原则上在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每个面试考场中非该招聘单位的考官原则上不能低于考官总数的50%,所有考官都在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中产生。
    七、办理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包括直接考核的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省人社厅核准后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批复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推进,关系到社会就业公平,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做好此项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省直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要求对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监督工作要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特别加强对招聘工作中考试命题、阅卷、面试、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还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单位自行接收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热门文章

    分省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 天津公务员 | 上海公务员 | 重庆公务员 | 黑龙江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 辽宁省公务员 | 内蒙古公务员 | 新疆公务员 | 甘肃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 陕西公务员 | 青海省公务员 | 河北省公务员 | 山西省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 河南公务员 | 江苏公务员 | 安徽公务员 | 江西省公务员
    云南省公务员 | 贵州公务员 | 四川公务员 | 西藏公务员 | 浙江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 湖北公务员 | 广西公务员 | 广东公务员 | 海南公务员
    公务员综合 | 兵团公务员 | 福建
    国家公务员
    报名考试 | 试题辅导 | 面试公告 | 成绩分数线 | 国家公务员职位
    试题答案
    福建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 福建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招聘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北京 | 天津市
    上海市 | 新疆 | 甘肃 | 内蒙古 | 青海
    宁夏 | 西藏区 | 河北省 | 河南省 | 山西
    山东省 | 陕西 | 江苏省 | 江西省 | 湖北省
    湖南省 | 安徽省 | 浙江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贵州省 | 云南省 | 广西区 | 广东省 | 海南省
    综合招聘 | 兵团招聘 | 福建省
    教师招聘
    江苏教师招聘 | 广东教师招聘 | 海南教师招聘 | 浙江教师招聘 | 上海教师招聘
    北京教师招聘 | 福建教师招聘 | 河南教师招聘 | 吉林教师招聘 | 云南教师招聘
    安徽教师招聘 | 山东教师招聘 | 湖北教师招聘 | 天津教师招聘 | 广西教师招聘
    湖南教师招聘 | 河北教师招聘 | 江西教师招聘 | 贵州教师招聘 | 四川教师招聘
    内蒙教师招聘 | 辽宁教师招聘 | 黑龙江教师招聘 | 甘肃教师招聘 | 宁夏教师招聘
    山西教师招聘 | 重庆教师招聘 | 陕西教师招聘 | 新疆教师招聘 | 内蒙古教师招聘
    青海教师招聘
    招警考试
    政法干警 | 四川招警 | 河北招警 | 江苏招警 | 河南招警
    安徽招警 | 山东招警 | 陕西招警 | 重庆招警 | 江西招警
    湖北招警 | 广东招警 | 上海招警 | 海南招警 | 浙江招警
    广西招警 | 新疆招警 | 贵州招警 | 青海招警考试 | 黑龙江招警
    福建招警 | 山西招警 | 云南招警 | 甘肃招警 | 湖南招警
    辽宁招警 | 吉林招警 | 政法干警 | 内蒙古招警 | 宁夏招警
    北京招警 | 天津招警 | 兵团招警 | 西藏招警
    特岗教师招聘
    全国综合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 | 吉林省
    安徽省 | 江西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广西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
    新疆
    公务员辅导
    事业单位试题 | 教师招聘辅导 | 招警试题辅导 | 公务员行测辅导
    公务员真题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申论
    公务员政策
    选调生
    重庆选调生 | 四川选调生 | 山东选调生 | 安徽选调生 | 湖南选调生
    河南选调生 | 贵州选调生 | 湖北选调生 | 河北省选调生 | 青海选调生
    海南选调生 | 江苏选调生 | 天津选调生 | 广东选调生 | 广西选调生
    甘肃选调生 | 吉林选调生 | 陕西选调生 | 辽宁选调生 | 内蒙古选调生
    福建选调生 | 浙江选调生 | 新疆选调生
    人才校园招聘
    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官
    成绩查询
    社区工作者
    专业技术
    公派留学生
    外省公务员
    在线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