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录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有关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参加应试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及报名信息不实的、考试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