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吕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投诉电话:0358—8248711,8248733。
附件:
1、吕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一)
吕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二)
2、《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4、吕梁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职责与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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