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222095 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0-8223882 原平市监察局
附:
《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原平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