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2014年3月)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情况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2014年3月)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招聘报名中,共有19个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以下简称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本次招聘简章,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区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现将未达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情况通知如下:
一、取消招聘岗位14个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1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5003
儿科兼男婚检主治医师
2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5004
男性婚前保健医师
3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08
助产士
4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12
麻醉师
5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
5018
儿科主治医师
6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23
妇幼保健主治医师
7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28
全科医师
8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0
儿童保健主治医师
9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2
放射医师
10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5
儿科主治医师
11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7
B超主管医师
12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9
全科主治医师
13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41
检验主管技师
14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51
内科主治医师
对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者,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将通过网银退回人事招聘服务费,请有关报名人员注意查收。若4月18日后仍未收回人事招聘服务费的,请与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2020955。
二、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的岗位1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应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原招聘人数
现招聘人数
1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06
护士
2
1
三、准予招聘岗位4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属急需补充人员,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准予招聘: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原招聘人数
现招聘人数
1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卫生院
5014
康复理疗主治医师
1
1
2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卫生院
5016
放射科医师
1
1
3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4
康复理疗主治医师
1
1
4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40
主管中药师
1
1
对准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请于3月28日10:00 —30日9:30前自行上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