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聘第四批残疾人联络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四批残疾人联络员42名。简章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
(一)选聘职位
全区共选聘残疾人联络员职位42个,每个职位1名:
大同街道3个职位:朝元社区、顶溪头村、下溪头村
祥平街道5个职位:陆丰社区、祥平社区、杜桥社区、祥晖社区、芸溪社区
洪塘镇4个职位:龙西社区、洪塘村、新霞村、新厝村
五显镇1个职位:布塘村
汀溪镇6个职位:隘头村、古坑村、荏畲村、顶村村、半岭村、五峰村
莲花镇7个职位:内田村、上陵村、军营村、白交祠村、西坑村、罗溪村、尾林村
新民镇4个职位:湖安社区、蔡宅村、柑岭村、溪林村
西柯镇5个职位:西柯社区、下山头社区、后田社区、美人山社区、西浦村
凤南农场2个职位:新塘村、南山村
白沙仑农场1个职位:白沙仑农场残联
竹坝开发区4个职位:竹坝开发区残联、上寮管区、竹坝管区、新村管区
(二)报名条件
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共和国残疾人证》,下岗、失业、无业的,高中以上(行政村初中毕业以上,村改居的社区均按行政村)文化程度,年龄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行动自如、能胜任工作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正常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联络员原则上从所辖镇(街、场、开发区)或社区、行政村中残疾人选聘,便于就近开展工作。大专学历以上残疾人可填报所辖镇(街、场、开发区)内的任何职位。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15日(假日正常上班)。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各镇(街、场、开发区)残联。
大同街道残联 联系人:李四娥 电话:7026089 13860102468
祥平街道残联 联系人:陈建德 电话:7362150 15859226016
洪塘镇残联 联系人:郭耀军 电话:7253115 13850050765
五显镇残联 联系人:陈孙江 电话:7307832 13696930601
汀溪镇残联 联系人:叶圣晔 电话:7158376 13779978757
莲花镇残联 联系人:曾铭锋 电话:7050005 13859973852
新民镇残联 联系人:吕素端 电话:7899261 13306000869
西柯镇残联 联系人:何秋妹 电话:7111956 15985893630
凤南农场残联 联系人:周云清 电话:7570233 13799733978
白沙仑农场残联 联系人:李火烧 电话:7552072 13850024687
竹坝开发区残联 联系人:陈丽苑 电话:7232868 18359298928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大专以上文凭还需提供网页学历证明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四张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表》直接在报名点索取填报。
三、选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专以上学历残疾人无须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得分即最后得分。
1、发布选聘信息(2014年12月3日—10日)。选聘信息将在同安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宣传。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镇(街、场、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区残联复核。准考证在笔试的两天前发放。
3、考试。(2014年12月27日笔试,面试于笔试一周后组织)
(1)笔试。笔试由市残联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由各镇(街、场、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职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4、考核。各镇(街、场、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从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入围人选,并会同社区(村)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最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由区残联统一组织体检后,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再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名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残联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选在各镇(街、场、开发区)和所辖社区(村)委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区残联批准后,由各镇(街、场、开发区)残联与所聘联络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镇(街、场、开发区)残联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福利与民政助理员同标准;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工资福利与一般社区工作者同标准;行政村联络员工资福利与村委会委员同标准;村改居的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工资福利暂按行政村残疾人联络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招考工作由区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组织。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