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机关幼儿园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前教育专业,从事幼教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女性,2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两轮淘汰、择优聘用办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第一轮:组织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应聘人员。
第二轮: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笔试内容
教育公共知识(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五、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为“弹、唱、跳、说、画”五项基本技能,教材为大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单位同意报考及经历证明。
3、报名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1号楼261室(1号楼二层第七会议室)
咨询电话:2752911 2289366
六、总成绩折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莆田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