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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将在近期举行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共计划招聘20名工作人员(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12名、闽清精神病防治院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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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10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福州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一楼(福州金桥高级中学、华伦中学旁)。乘车路线:乘1路、2路、943路到汇多利大厦站下,乘6路、51路等到打铁铛站下。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待就业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接收单位)及《推荐表》原件、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需带已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请提供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以上原件均须用A4纸复印。
4、联系电话:0591-83516300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2、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少于计划数的3倍也可进行面试;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
五、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8日下午3:00—4:00,笔试成绩可于考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向招考单位查询。联系电话:0591-83516300
2、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及采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工作在福州市卫生局和福州市人事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附件:
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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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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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01 |
临床医疗 |
4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西医) |
全日制(五年制)普通高等西医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不含其他方向)毕业,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合格证或四级考试总成绩426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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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临床医疗(心理治疗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方向) |
全日制(五年制)普通高等西医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心理学方向)毕业,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合格证或四级考试总成绩426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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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B超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 |
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用设备(彩超)上岗证及超声医学执业技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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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脑电图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脑电图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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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检验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合格证或四级考试总成绩426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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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护理 |
4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或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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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
01 |
临床医疗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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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临床医疗 |
1 |
大专 |
临床医学 |
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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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护理 |
6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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