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10年度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将在近期举行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共计划招聘20名工作人员(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12名、闽清精神病防治院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条件及要求
详见《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以2010年9月1日为基准计算)、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未明确年龄要求的一律为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福州市八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7、符合招考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