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任相当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且任股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生选调生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研究生选调生转正定级以后。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9月30日。
5、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