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申请特设岗位,需填写《莆田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附件3),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务员局核准。其中,申请特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规定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审批。特设岗位所聘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聘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特设岗位。
(八)继续实行岗位人员变动报备制度。聘期内办理人员变动手续,须填写《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附件4),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数据录入与工资办理。审核备案手续以主管部门为单位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工资变动手续仍于每年4月、10月分两次集中办理。
(九)未尽事宜参照已出台的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具体要求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在组织岗位聘用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高等级岗位向一线倾斜;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倾斜,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对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促进作用。各事业单位领导和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并在推行聘用工作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既要把岗位聘用制度作为管理事业单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又要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附件: 1、 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
2、莆田市事业单位第二轮岗位聘用结果一览表
3、莆田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
4、莆田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
总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