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规定的程序,拟定于2012年5月31日至6月3日举行2012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决定对入围面试(考核)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12年春季泉州市市直政府系统、市直党群系统、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及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考核)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报考鲤城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生的入闱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由鲤城区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5月14日至16日(其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5月21至22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的考生: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区东街62号)县后街大门值班室,联系电话:22180660。
(二)报考洛江区事业单位的考生:洛江区政府大楼前楼218室洛江区公务员局,联系电话:22633825。
(三)报考泉州开发区事业单位的考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楼7楼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22351969。
(四)报考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九楼(东园镇群青村杏秀路),联系电话:27398892。
(五)报考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咨询电话: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5-22197033。
(六)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3室泉州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联系电话:0595-22112393、22119493、22199898。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填写并打印《2012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考核)资格复审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登记表>,表格请从附件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其中: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应提供学校集体户的本人户口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
(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