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有关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协助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2年6月14日至6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人数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需要开考的,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开考申请报经区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笔试,区公务员局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