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系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2013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82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服务意识。
5.博士学位岗位、附属第二医院电脑中心岗位和附属口腔医院财务会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2012、2013届毕业生(附属口腔医院招聘岗位届别不限),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四年及以上学制(福建医科大学行政管理3-01岗位除外);2013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应聘的人员外语不作要求。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 4月 26日20:00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网上招聘主页(http://rczp.fjmu.edu.cn)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个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
③2011、2012届应聘人员中,未参加工作的,提供待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告栏(http:// www.fjmu.edu.cn/s/1/t/30/p/55/c/433/list.htm)及人事处网页(http:// www2.fjmu.edu.cn/1/index.aspx?u=1&BTypeID=46)上公布。
三、招聘方式
1.报考学历条件为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2.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的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 3:1,报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开考。
四、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试讲、面试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学科研岗位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4:3:3,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4:6。
2.资格复核。考试(面试考核)前,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和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含课程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或成绩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未能如实提供材料(含缺少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面试考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复核、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报考人员在缴费、领取准考证后,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 3:1,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含博士考核聘用岗位)。
四、体检与聘用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拟聘人选资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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