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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笔试加分手续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6-20 12:16: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现就2013年南安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2]38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1年大学生村官。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5)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6)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人才引进优惠措施的意见》(南委办[2012]106号)规定的服务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满2年且办理人事代理、缴交社保的紧缺急需专业“985、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加分依据
    考生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请查阅福建省、泉州市和南安市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文件主要包括:
    (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二)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三)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2]38号)
    (四)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
    (五)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
    (六)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人才引进优惠措施的意见》(南委办[2012]106号)
上述文件请在本文结尾处的“附件”下载。
    三、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二)《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登记表》无需现场递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最迟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agwy@163.com。
    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三)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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