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建宁实际,决定在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中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建宁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编办,县公务员局、监察局、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聘工作由“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考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公务员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聘原则
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 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实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试用、聘用程序。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八)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按建人〔2013〕14号文件执行);
(九)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 7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四、考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其中县党群部门所属3个单位计划招聘3名,政府部门所属43个单位计划招聘58名;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共计划招聘36名);附表2、《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共计划招聘4名);附表3、《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共计划招聘6名);附表4、《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共计划招聘15名)。
五、考聘程序
(一)制定考聘计划
由县政府办转发招考计划和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 8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
(1)属普通类专业报名地点设在建宁县公务员局。
(2)属卫生类专业报名地点设在建宁县卫生局。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
5、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若因无法联系影响正常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6、资格审查: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公务员局发给准考证。
(报考者于8月21日至8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建宁县公务员局领取准考证。)
7、收费:考生报考一个岗位交报名费、考试费80元。
8、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经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1)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时事政治;笔试按百分制,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70%、《申论》占20%,时事政治占10%。
(2)命题制卷:人员临时确定,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命题期间封闭管理,限制通讯,在试卷送达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能解除封闭。
(3)考试要求:按照国家闭卷考试标准要求设置考场、制定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考试完毕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当场密封统一保管。
(4)评卷:组织人员评卷,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试卷开封,按流水作业方式评卷并认真进行复查,统分后进行公示。
(5)笔试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网查询。
(7)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建宁县公务员局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等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办理审核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建宁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8)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建宁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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