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教育系统教师人才配置,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教师招聘工作的要求,结合汉沽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在汉沽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生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2)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基本素质要求;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即为符合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具有非农业户籍,年龄在25岁以下,研究生可延至30岁以下(出生日期截止到5月23日);
(7)非天津生源应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院校或省级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此限),且必须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
(8)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9)服务区域为汉沽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考所服务学段学科的农村校岗位时,不受专业、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并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和汉沽人才网(www.tjhgrc.com)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