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0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定于2010年7月19日开始报到并派遣。根据本次考录公告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和去向进行派遣。现将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7月19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拉萨、林芝、昌都、阿里四个地市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报到。
(二)7月20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日喀则、山南、那曲三个地区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报到。
(三)7月21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基层国税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基层质监部门公务员、县级政法委公务员、波密监狱狱警、乡(镇、街道办)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报到。
(四)8月2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报到。
二、报到地点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
三、报到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到。
(二)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后果自负。
四、其他
(一)报考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报到后须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派遣。培训时间为2010年8月3日—6日。培训地点在西藏大学财经学院。
(二)报考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待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派遣,具体派遣时间由区公安厅负责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91—6321612 6823043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