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申请,经乌鲁木齐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将部分招聘岗位变更如下:
一、1295岗位所需专业变更为“摄影摄像及其相关专业”,1296岗位所需专业变更为“电脑美术及其相关专业”,1300岗位所需专业变更为“旅游与酒店服务管理专业”、1301所需专业变更为“信息技术及其相关专业”。
二、1295、1296、1297、1299、1300、1301、1302岗位其他条件变更为“具有2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
三、其他年龄、学历等条件不变。
乌鲁木齐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