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科协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刘志红 自治区科协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监督电话:0991-6386030
自治区科协新疆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