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市安全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有英语及计算机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具体招聘条件、人数、职位详见《2011年天津市安全监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从2011年10月27日开始,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