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的;
4、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因违反党纪国法被判刑、拘留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被企业除名的。
四、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考聘用30名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和硕县2011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如果各专业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递减该岗位招录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注: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是指周岁,出生年月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即:30岁以下的,含30岁,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的,含35岁,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9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626803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张家口户籍的考生可采取电话报名方式,报名电话:0996-5626803。
4、考生只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家庭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2011年和硕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5、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填写《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同时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可靠的联系电话,如对填写内容不清楚、不详以及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其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6、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共计95元。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统一试卷,一律按汉文命题,汉文答卷。
(二)笔试科目 (占60%)
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及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2门,每门满分均为100分。《医学基础理论》、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三)面试科目(占40%)
1、面试使用汉语进行,采取公共结构化面试测评的形式,以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为主。
2、各报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按1:2比例确定。凡达不到录用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30分钟后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