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意见的通知》(巴政办〔2007〕161号)精神,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结合我县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30名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护士职位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和硕县2011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学历及户籍范围不限,具有护士从业资格证者学历、户籍按岗位表所需;
3、具有河北张家口市户籍的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的大专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4、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