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和田地区各类保险工作,面向城乡各族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保险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总公司版劳动合同人员。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的委托,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笔试阶段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薪资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弄虚作假,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3)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具体详见《201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公司版劳动合同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薪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总公司版劳动合同,月薪资2600元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人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公司版劳动合同人员职位表》,请于2012年4月19日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www.xjht.gov.cn/)在本公告附件中的相关链接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