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或精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快;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招聘速录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速录员16名。
三、速录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案件材料计算机录入工作;
(二)、案件庭审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