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局机关工勤(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财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010年以来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应用计算机处理财会业务及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3、同意在聘用岗位上工作不低于6年。
4、丽江市古城区户口。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