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经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现就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节假日顺延),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及时反映。
举报电话:0874-3122995 0874-3128213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关街125号
附件: 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
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