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全省公务员笔试后的调剂、确认及增补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根据《云南省2011年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现对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1年7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州市法检两院政治部通知。
(二)地点
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通知。
(三)审核单位
由各州市法检两院政治部对报考本系统的考生开展资格复审。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报考全省法检两院的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也是能够登录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界面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请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521ece75f2134b419a4f8a658ca4bb8b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请对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提供相关材料,还需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确认表,资格复审确认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其余要求考生提供何种证明材料的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00115fe5eea48f0b8578b783ac38744
如对户籍、生源地、民族等具体审核条件所需证明材料不清楚的,可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六)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八)递补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办法参照资格复审进行)
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州市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公布,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