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下同)专业资格审查,按招考职位所需专业要求掌握。法律、计算机类2个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法律”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法学各相关专业。
二、“计算机类” 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信息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计算机通信、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招考专业不能纳入上述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委组织部、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