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