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属学校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试行)》(舟政教督[201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市属学校督学责任区兼职督学,请市属中小学校从现任副校级及以上领导中选拔一名人员,于8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督导处。
请各中小学校填写完整回执准时上报。
联系人:谢舫 邮箱:64591324@qq.com 电话:2022880
舟山市教育局督导处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