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2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3〕67号精神经体检、考察,确定以下5人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8月20日起到8月28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莲都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578-2131763。
原标题:莲都区教育局2013年定向培养教师拟聘用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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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莲都区教育局定向培养教师拟聘用对象名单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教育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