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5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吴芳英、吴飞、商宏、蔡梦颖、占莹颖、吴宁、留沁悦等7位同志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8日至9月16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20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0578-2296456、268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