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学年各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向部分院校提前招聘2016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
2.面试:2015年12月28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12月29日面试。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52名,各学科需求情况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高中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要求高考入学时属第一、二批录取的考生,专业对口。
2.初中、小学教师
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非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3.幼儿教师
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四、招聘办法
学科组考核。考核形式:幼儿教师采用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讲故事、即兴弹唱(钢琴)、即兴舞蹈、美术四项;其它学科采用模拟课堂,模拟课堂备课时间为1小时,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上课内容临时抽签决定。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0:200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7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提供报名表(附件1:《庆元县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2015年12月29日参加相应学科考核(技能测试或模拟课堂)。
4.庆元县教育局与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当场签约,签约后违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予退还。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专业不对口的,也可根据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2.根据学科组考核结果,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录用人数可以少于指标数,也可以空缺。
3.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必须向庆元县教育局缴纳押金5000元,毕业生须慎重考虑是否签约,双方签约后即生效,如果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
4.毕业生被录用后在庆元服务期为5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5.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应在入校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见习期考核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6.新招聘的教师实行合同制,见习期不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被聘用的省优秀毕业生,若县城学校有学科需求,可直接分配在县城学校任教。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0578-6012010
庆元教育网网址:http://www.zjqyjy.com/tzgg/2015/12/11/32229.htm
附件1:《庆元县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11日
向部分院校提前招聘2016届毕业生学科需求情况表
单位
学科
需求数
学历
专业
类别
户籍
要求
庆元中学4人
高中数学
1
本科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类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要求高考入学时属第一、二批录取的考生,专业对口。
高中英语
2
本科
英语
师范类
不限
通用技术
1
本科
物理
师范类
不限
庆元职中4人
高中语文
1
本科
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
师范类
不限
高中数学
1
本科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类
不限
高中物理
1
本科
物理
师范类
不限
高中历史
1
本科
历史
师范类
不限
教育局下属初中17人,小学24人。
初中语文
5
本科
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
非庆元户籍的要求师范类,庆元户籍的不限。
不限
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非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初中数学
4
本科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不限
初中英语
1
本科
英语
不限
初中社会
5
本科
综合文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不限
小学语文
5
本科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
不限
小学数学
6
本科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
不限
小学英语
3
本科
英语
不限
小学科学
6
本科
科学教育、物理、化学、生物
不限
中小学信息技术
初中1
本科
计算机类
不限
小学2
中小学心理健康
初中1
本科
心理健康教育
不限
小学2
教育局下属幼儿园3人
幼儿教师
3
专科
学前教育
不限
庆元
庆元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备注:
1、报名时需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幼儿教师采用技能测试,其它学科采用模拟课堂形式。
3、经学科组考核不合格的,招聘人数可以少于指标数,也可以空缺。
4、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校表现好,学业优,无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