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文件规定,我局在2010年8月、2011年8月分别与第三批提前招的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高考生签订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协议。社区定向生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毕业,于2015年12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5月24日—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电话:0577-58123530、63739367。
原标题:关于张小君等8名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点击下载>>>
平阳县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