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现将2010年我县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天台户籍的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及以上。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往届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如实填写《天台县教育局201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4.报名时带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
①毕业生报到证(学校已发的先交);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毕业证书;
④学位证书;
⑤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
⑥各类获奖证书及文章等;
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报名时交考务费80元。
四、考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