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招聘教师及实验员、会计、校医的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决定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实验员、会计、校医岗位条件》(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7月27日前将下列要求的报名材料以挂号形式邮寄至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信封上务必注明“***岗位应聘材料”,时间以收到方邮局(非寄出方)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材料、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复印件各1份及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如有职称技能等级或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须提供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7月31日。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