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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职业教育部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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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须达到本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及以上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
减该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数进入。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和面试。
2、考试内容
笔试:一是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二是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备课、说课)。
4、考分组成:考试总分由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比分各占50%,总分100分(不含专业技能测试分)。其中笔试的公共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按专业技术测试成绩的30%折算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分的基础上再加上专业技能测试分。总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对象确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专业技能测试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在椒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对象。
2、考核聘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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