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7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温岭生源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资格条件注明的除外)。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9月7—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办法: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2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