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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师资队伍,加强专业建设,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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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宁波职业技术学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2、经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面试),按面试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学校党委审定,学校审定通过的名单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327,0574-86891333(兼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15800
2010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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