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规定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2月12日)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周子牛 |
男 |
1966.11 |
博士研究生 |
美国杨百翰大学化学专业 |
药学系教师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2717 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