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全部按事业编制管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3073
联系人:钟老师、杨老师
E-mail:rsk@zjnu.cn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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