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儿童福利院是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发展需要,拟招聘特殊教育老师2名(合同制)。一、招聘条件1、年龄在35岁以下;2、体健貌端(符合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3、有音乐、美术、舞蹈等教学特长;4、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幼师资格证;5、具有特殊儿童(自闭症、智障、残障等儿童)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6、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爱心和责任心,喜欢孩子;7、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教学管理能力。二、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面议。三、报名咨询电话:0579-82600228、82600227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