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级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7月23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市级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2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185303。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