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浙卫〔2010〕102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局委托湖州师范学院定向培养还有2名临床医学专科生,经我局体检和政审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
(1)周超
(2)包旭明
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至2月21日下午5时止。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不宜聘用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来信来访向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监督电话:0580-4472356。
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