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拟聘用名单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3月6日)规定的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户籍 备注
1 综合文字 李丹旦 女 1987.2 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 硕士研究生、文学硕士 宁波市海曙区 2012年10月至今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
2 代书记员(一) 赵蕾 女 1991.1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 本科、法学学士 宁海县
3 代书记员(二) 郑嘉 男 1988.9 长沙学院经济法学 本科 余姚市
4 代书记员(二) 王鸿 男 1991.11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 本科、法学学士 宁波市鄞州区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574-87848046,组织人事处0574—87848099,联系人:张鑫、吕品。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