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农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过报名、资格初审及面试、考察等程序,拟选调刘艳琼为农办下属事业单位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2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30日
材料邮寄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B702市农办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6188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