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出生年月 | 户籍 | 学历及专业 |
演 员 | 4 |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 温州市 | 中专及以上学历,戏曲表演专业 |
演奏员 | 1 | 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 温州市 | 中专及以上学历,戏曲表演专业 |
三、 考试、聘用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a) 戏曲理论基本知识成绩占20%。通过演员折子戏选段表演技能和戏曲理论基本知识的笔试,综合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戏曲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技能(唱、做、念、打)成绩占80%,
b) 戏曲理论基本知识成绩占20%。通过演奏员的伴(演)奏技能和戏曲理论基本知识的笔试,综合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戏曲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演奏技能(独奏水平、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成绩占80%,
c)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录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d)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温州文化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a)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2日—2008年12月23日(8:30—17:00)
b) 报名地点:温州市越剧团(温州市杏花路47号),联系电话:88524042
c)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A、 本人手工填写的《温州市越剧团公开招聘演职员报名表》3份;
B、 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C、 学历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D、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 户口本;
F、 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报名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d)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温州市越剧团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