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一家隶属于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 3 教育教
学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
大专以上学历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历届毕业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职进修取得大专学历的,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含职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获得县区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第一学历不作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获县区教坛新秀二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保健
医生 1 幼儿保
健工作 医学系专业
(儿科或者全科)
大专以上学历 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职三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2、历届毕业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医生(含校医)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将在浙江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等网站上公布)。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副园长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172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4——873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