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见习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从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毕业两年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3.热爱公益事业,认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4.专业不限,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运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摄影、摄像、自媒体运营、活动组织与策划等方面特长的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
二、见习待遇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核定的见习生补贴金额按月发放工资,并缴纳300元/年综合商业保险。
三、见习时间:12个月。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提供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均可),并将电子稿发邮箱:lshszh@163.com。
2.报名地点:丽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三楼0323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时间:名额2名,择优录取,招满即止。咨询电话:0578-2091956、13957098856,联系人:叶女士。
附件:丽水市红十字会大学生见习岗报名表
丽水市红十字会
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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